聽訟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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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5:28
聽訟第三
察情。
人不能獨(dú)處。必資衆(zhòng)以遂其生。衆(zhòng)以相資。此訟之所從起也。故聖人作易。以訟繼師。其示警固深矣。夫善聽訟者。必先察其情,欲察其情,必先審其辭。其情直,其辭直;其情曲,其辭曲。政使強(qiáng)直其辭,而其情則必自相矛盾,從而詰之,誠僞見矣。周禮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固不外乎此。然聖人謂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蓋聽訟者折?於已然,茍公其心,人皆可能也。無訟者救過於未然。非以德化民。何由及此。嗚呼凢。牧民者。其勿恃能聽訟爲(wèi)德也。
弭訟
起訟有原。書訟牒者是也。蓋蚩蚩之氓。闇於刑憲。書訟者誠能開之以枉直。而曉之以利害。鮮有不愧服兩釋而退者。惟其心利於所獲。含糊其是非、陽解而隂嗾、左縱而右擒、舞智弄民、不厭不巳。所以厥今吏按情僞混殽、莫之能信者、蓋職乎此也。大抵一方之訟、宜擇一二老成錬事者、使書之、月比而季考酌其功過而加賞罰焉。若夫毆詈假質(zhì)、凡不切之訟、聽其從宜諭遣之、諭之而不伏、乃逹于官。終無悛心。律以三尺。如此則訟源可清。而民間澆薄之俗。庶幾乎復(fù)歸於厚矣。勿聽?
徤訟者。理或不勝。則往往誣其敵甞謗官長也。聽之者當(dāng)平心易氣。置謗言於事外。惟覈其實(shí)而遣之。庻不墮奸民計(jì)中矣。
親族之訟宜緩。
親族相訟宜徐。而不宜亟,宜寛而不宜猛,徐則或悟其非,猛則益滋其惡。第下其里中開諭之,斯得體矣。
別強(qiáng)弱,
丗俗之情,強(qiáng)者欺弱,富者吞貧,衆(zhòng)者暴寡,在官者多凌無勢(shì)之人,聽訟之際,不可不察。待問者勿停留。
昔甞使外,所過州縣,待問者雲(yún)集乎門,每病焉,乃命一能吏簿其所告。而日省之。而日遣之。不浹旬則訟庭閴然矣。
?問
訟有相約而問者。不可乘一時(shí)之忿。擅加搒掠也。若釋道若兵卒。諸不?所部者。是巳妖言。民有妖言惑衆(zhòng)者。則當(dāng)假以別罪而罪之。如有妄書。取而火之。則厥跡?矣。勿使蔓爲(wèi)大獄,延禍無辜。
民病如已病,
民之有訟如已有訟,民之流亡如已流亡,民在縲紲如已在縲紲,民?水火如已?水火。凡民疾苦,皆如己疾苦也。?欲因仍,可得乎?移聽近年司憲受詞訟,往往檄州郡官代聽之。代聽者不可承望風(fēng)?,邀寵一時(shí)。使人茹枉受刑,而靡恤隂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