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曽參政書
共 863字,需瀏覽 2分鐘
·
2024-02-05 12:59
上曽參政書
某聞古之君子立而相天下,必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勢之所安而役使之,故人得盡其材。而樂出乎其時。今也某材不足以任劇,而又多病,不敢自蔽,而數(shù)以聞執(zhí)事矣。而合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獄之事,非所謂因其材力之所宜也。某親老矣,有上氣之疾日久,比年加之風(fēng)眩,勢不可以去左右。合下必欲使之奔走跋渉,不常乎親之側(cè),非所謂因其形勢之所安也。伏惟合下由君子之道以相天下,故某得布其私焉。論者或以為事君使之左則左,使之右則右,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勞有至于病而不敢辭者,人臣之義也。某竊以為不然。上之使人也,既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勢之所安,則使之左而左,使之右而右可也。上之使人也,不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勢之所安,上將無以報吾君,下將無以慰吾親。然且左右惟所使,則是無義無命而茍恱之為可也。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者,義無所避之也;勞有至于病而不敢辭者,義無所辭之也。今天下之吏,其材可以備一道之使,而無不可為之勢,其志又欲得此以有為者,蓋不可勝數(shù)。則某之事,非所謂不可辭之地,而不可避之時也。論者又以為人臣之事其君,與人子之事其親,其勢不可得而兼也。其材不足以任事,而勢不可以去親之左右,則致為臣而養(yǎng)可也。某又竊以為不然。古之民也有常產(chǎn)矣,然而事親者猶將輕其志,重其祿,所以為養(yǎng)。今也仕則有常祿,而居則無常產(chǎn),而特將輕去其所以為養(yǎng),非所謂為人子事親之義也。且某之材,固不足以任使事矣,然尚有可任者,在吾君與吾相處之而已爾。固不可以去親之左右矣,然任豈有不便于養(yǎng)者乎?在吾君與吾相處之而已爾。然以某之賤,未甞得比于門墻之側(cè),而慨然以鄙樸之辭,自通于合下之前,欲得其所求。自常人觀之,宜其終齟齬而無所合也。自君子觀之,由君子之道以相天下,則宜不為逺近易慮,而不以親踈改施。如天之無不燾,而施之各以其命之所宜。如地之無不載,而生之各以其性之所有。彼常人之心,區(qū)區(qū)好忮而自私,不恕巳以及物者,豈足以量之邪?伏惟合下?聽而念焉,使天下士無復(fù)思古之君子,而樂出乎合下之時,而又使常人之觀合下者不能量也,豈非君子所愿而樂者乎?冒黷威尊,不任惶恐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