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06項) 國務院決定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82項)(2003年10號)
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
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
國發(fā)〔2003〕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后,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繼續(xù)對國務院部門其余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嚴格的審核和論證。經(jīng)研究,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