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譜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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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1:48
族譜后序
吾譜吾族而不言宗也,抑有微意焉。吾族繼始祖者為適子處士公,處士公之適子顯歿無后,不后兄弟之子而后異姓子,則大宗之絕者殆三百年矣。繼高祖者為適子贈(zèng)參政公,參政公之適子贈(zèng)刑部公,刑部公之適子度歿無后,不后兄弟之子而后母弟廣州公。廣州公官刑部,乃謂兄弟不相為后,久之而始以已之?子為之后。則小宗?絕,而幸不至于絕者。又?jǐn)?shù)十年矣。然則吾之不言宗也微,獨(dú)為宗法不可復(fù)也。誠(chéng)大不得已焉耳。又吾仲搢九有言曰:譜牒之廢也,廢于貧且賤者什之三,而廢于富且貴者什之七。富者或恥其家之衰落,則扳援大族而強(qiáng)附之。貴者或傲焉?其先世之遺澤,而過慮族人之貧者覬覦其錙銖,則惟恐逺之不速也。夫富者既強(qiáng)附人之宗,而貴者又思急逺其宗,于是譜牒雖存而實(shí)亡矣。信?斯言,凡為吾族者,不可不深長(zhǎng)思也。詩(shī)有之: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吾故述諸譜末,以為父子兄弟鑒云??滴跣廖窗嗽露呷罩?jǐn)錄。堯峰文鈔卷二十六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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