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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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1:51
祭文哀辭
大通橋土地神祠祈晴文
維年月日,具官汪琬,以羊一、豕一,告于大通橋分司土地正神之靈曰:嗚呼!琬以不材,奉
天子命而來,以與神共治此地也。生殺禍福之柄,琬所不能主者,惟神司之。乃自夏五月霖雨至于六月,河流汜濫,道路沮洳,役夫消揺,馬牛疲斃,車戶二十有六人,煢煢奔走。所日夜仰望者,獨依于神而已。神其忍見且聞之邪?意者雨旸之不時,天實為之。以神之位卑而職微,顧不及與知邪?豈數(shù)不可挽,雖如神之聰明正直,亦不能自逹于天邪?抑車戶之桀驁不率者,實開辠于神,神將假手于雨潦以速之戻邪?不然,是皆琬之不勤不愼,或有以召致斯災(zāi),而神且漠然弗之恤也。琬竊以為分司者茍有溺職,神宜請之于天,小則為疾為癘以創(chuàng)懲之,大則殄滅其身,不當(dāng)延及于二十有六人,又不當(dāng)阻
國家之挽輸而降害若此之甚且久也。愿自今而后,邀惠于神愼,勿以疾風(fēng)暴雨加于行運之地,使車戶得以蘇其困而緩其罰,則其報謝于神者,永永無窮,而神之享之亦無忝矣。謹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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