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改科條制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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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2:42
乞改科條制劄子
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學校,故道德一于上,而習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為于世。自先王之澤竭,教養(yǎng)之法無所本,士雖有美材,而無學校師友以成就之,議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復古制,以革其弊,則患于無漸。宜先除去聲病對偶之文,使學者得以專意經(jīng)義,以俟朝廷興建學校,然后講求三代所以教育選舉之法,施于天下,庶幾可復古矣。所對明經(jīng)科欲行廢罷,并諸科元額內(nèi)解明經(jīng)人數(shù)添解進士,及更俟一次科場,不許新應諸科人投下文字,漸令改習進士。仍于京東、陜西、河東、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學官,使之教導。于南省所添進士奏名,仍具別作一項,止取上件京東等五路應舉人,并府監(jiān)、諸路曾應諸科改應進士人數(shù)。所貴合格者多,可以誘進諸科向習進士科業(yè)。如允所奏,乞降 勑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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