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簡章
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認真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號)要求,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拔適合我校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增強職業(yè)教育對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人才支撐能力。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學校內部業(yè)務部門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第二條 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考試、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院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span>
第七條 國標代碼14181、招生代碼6269
第八條 河南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有63年辦學歷史,現隸屬于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學校位于鄭州市二七區(qū)工業(yè)路51號??傉嫉?00余畝,建筑面積30余萬平方米。學校設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工程管理系、設備工程系、建設信息工程系等8個教學系(部),涵蓋50個相關專業(yè)及方向的專業(yè)體系,全日制在校生1.4萬余人。學校擁有一支素質較高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655人,其中專任教師465人,高級職稱教師95人,河南省骨干教師1人,河南省優(yōu)秀教育管理人才3人,河南省職教專家5人,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18人,河南省優(yōu)秀教師3人,國家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專業(yè)指導委員會委員6人,具有國家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造價師、注冊設備工程師等資格雙師素質教師3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主管招生就業(yè)和教學等工作的院領導為副主任,招生就業(yè)處、教務處、紀檢監(jiān)察室等部門負責人為委員,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招生就業(yè)處,設有招生錄取組、命題考務組、監(jiān)督監(jiān)察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wèi)組等,分工負責單獨考試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我校2019年按專業(yè)類別進行招生,單招計劃共1530人。
系別 |
專業(yè)名稱 |
包含專業(yè) |
學制 |
計劃 |
土木工程系 |
土建施工類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90 |
建筑工程技術 (裝配化施工) |
3 |
|||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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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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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地理信息類 |
工程測量技術 |
3 |
40 |
|
國土測繪與規(guī)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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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類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 |
40 |
|
城市軌道交通類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
3 |
40 |
|
鐵道運輸類 |
高速鐵道工程技術 |
3 |
40 |
|
建筑系 |
建筑設計類 |
建筑設計 |
3 |
280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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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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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內設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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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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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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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設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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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xiāng)規(guī)劃與管理類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3 |
20 |
|
工程管理系 |
建設工程管理類 |
建設工程管理 |
3 |
300 |
工程造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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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經濟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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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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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jiān)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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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類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3 |
40 |
|
物業(yè)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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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類 |
會計(建設會計) |
3 |
40 |
|
安全類 |
安全技術與管理 |
3 |
20 |
|
設備工程系 |
建筑設備類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3 |
200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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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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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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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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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類 |
電梯工程技術 |
3 |
120 |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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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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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類 |
市政工程技術 |
3 |
70 |
|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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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工程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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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信息工程系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50 |
軟件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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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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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類 |
移動通信技術 |
3 |
40 |
|
合計 |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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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報名考生人數不足專業(yè)招生計劃數時,視報考人數情況,將該專業(yè)的部分計劃調整到報考人數多的專業(yè);如總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調轉為高職批次統(tǒng)招計劃。
第十三條 凡參加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請統(tǒng)一在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為2019年3月19日9時至22日18時??忌荒芴顖笠凰咝V驹?,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并可以在規(guī)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請考生按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認真進行志愿填報。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jiān)督和指導下進行。
1.“文化知識”考試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文化知識”考試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中等級最高的一科成績,免“文化知識”考試。沒有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考生和參加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知識”???。
(2)“文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一份試卷),滿分150分。
(3)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原則: “A級”=150分,“B級”=135分,“C級”=120分,“D級”=105分。
2.“職業(yè)技能”測試
(1)高中考生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采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chuàng)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滿分150分。
(2)中職考生的“職業(yè)技能”測試, 滿分150分。根據報考我校的單招專業(yè)類別情況,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1)土建施工類、測繪地理信息類、道路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鐵道運輸類、建筑設計類、城鄉(xiāng)規(guī)劃與管理類、建設工程管理類、房地產類、安全類和市政工程類,測試科目為制圖與識圖,內容為制圖與識圖能力,測試方式為卷面測試。
2)建筑設備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通信類和財務會計類,測試科目為計算機應用基礎,內容為計算機基礎應用能力,測試方式為卷面測試。
3.中職畢業(yè)生具備下列條件者,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可向我校書面提出申請: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yè)生。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身體條件要求。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體檢,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2.錄取程序。
(1)劃定錄取總分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劃定錄取總分分數線。
(2)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錄取總分分數線,按照志愿優(yōu)先、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
(4)公示預錄取名單。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的預錄取名單(含成績)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上報預錄取結果。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取考生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第十六條 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河南省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校內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鄭州市二七區(qū)工業(yè)路51號
郵 編:450064
招生咨詢電話:0371-67875029、55171265、67875027
傳 真:0371-67875029
招生郵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