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1)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五 月 十 二 日 舉 行 之 股 東 周 年 大 會(huì) 上 以 票 選 方 式 進(jìn) 行 表 決 之 結(jié) 果 (2) 董 事 退 任 及 董 事 會(huì) 委 員 會(huì) 組 成
- 1 - 香 港 交 易 及 結(jié)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lián)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lián) 交 所」)對(duì) 本 公 告 的 內(nèi) 容 概 不 負(fù) 責(zé),對(duì) 其 準(zhǔn)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fā)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duì)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