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村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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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1962年,白石村遺址被發(fā)現(xiàn)。
1973年,煙臺地區(qū)、煙臺市文物單位對白石村遺址進行了鉆探測量復查。
1975年,山東省博物館與煙臺地區(qū)文物管理組曾聯(lián)合對白石村遺址進行試發(fā)掘。
1980年,煙臺市建設部門征用遺址部分土地,興建民居,煙臺市博物館經(jīng)請示省和地區(qū)主管單位同意,于1980年5至7月、1981年5至6月,分別對白石村遺址進行了兩次搶救性發(fā)掘,發(fā)掘面積共227平方米。
遺址特點
白石村遺址位于煙臺市中心地帶,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64米—71米之間。遺址現(xiàn)存范圍南北長約150米,東西寬約140米。由于歷年修整土地、建造樓房,遺址明顯受到擠壓,面積越來越小,遺址四周全是樓房、道路。在遺址保護范圍的南部,有一條東西走向的馬路,將遺址分為南、北兩個部分。南部有一小部分被壓在樓房下,其余部分文化堆積層較厚,仍然可以從斷層上看到里面的蛤皮較多,而且保護基本完好;北部則是一塊自南向北降低的梯形臺地,文化積累層有厚有薄。
白石村遺址文化層堆積厚0.5米—2米不等。遺址層次清晰,共分為兩層,每一層各呈不同的文化面貌。一層為白石村一期文化,有墓葬2座,均葬在灰溝中,無墓穴,無葬品。二層為白石村二期文化,由一期文化發(fā)展而來,年代距今6000—5700年,與大汶口文化早期大致相當。墓葬均為土坑豎穴單身葬,無葬品。
文物遺存
白石村二期文化是在一期文化的基礎上發(fā)展而來的,出土遺物的出土石、骨器形制與一期文化差別不大,但二者之間陶器區(qū)別較大。二期文化出土遺物中的陶器以夾云母陶為主,其次為夾砂、夾滑石陶。器表仍以素面為主,紋飾有堆紋、乳釘紋、刻劃紋、弦紋、彩陶等。彩陶有黑黃色復彩和黑色單彩兩類。器類有盆形鼎、釜形鼎、缽、三足缽、碗、小口罐、筒形罐、鬶、觚形杯、紡輪、支座等。
歷史文化
白石村類型所屬的相對年代約相當于北辛文化,白石村類型的早期大致相當于北辛文化中期偏晚期階段,晚期則與北辛文化晚期偏晚階段相當。但白石村的類型又與北辛文化有較大區(qū)別。白石村遺址二期文化由一期文化發(fā)展而來,年代距今5900年至5400年,當進入大汶口文化時期(過去曾將其歸于大汶口文化)。但白石村類型的文化內涵與大汶口文化又有著明顯的區(qū)別,并且與大汶口文化分屬于不同的文化系統(tǒng),因此山東半島此類文化遺址被命名為白石文化。
研究價值
白石村遺址是山東半島發(fā)現(xiàn)最早的新石器文化遺址,把山東半島的歷史提早了數(shù)千年,揭開了山東半島最早的歷史。 白石村遺址的發(fā)現(xiàn),更加完善了膠東半島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序列。白石村類型文化的提出及命名對研究膠東地區(qū)原始社會文化具有重要意義。
在白石村遺址出土個體較大的生活在海水底層的真鯛,說明了當時生產(chǎn)工具原始、捕撈量少,因此魚類生長時間充分,個體較大,也說明人們已經(jīng)具有了深水捕撈的能力;而出土的大量堆積的貝殼和較多的海魚類骨骼得知,由此可知人們主要依靠漁業(yè)生活,也已經(jīng)知道食用河豚要吃它的肌肉而排出其內臟的有毒部分。
保護措施
1979年,白石村遺址被煙臺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2年,白石村遺址被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山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6年5月25日,白石村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旅游信息
獲獎榮譽
2021年10月,該項目入選由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山東省文物局)主辦,山東省考古學會承辦的“山東百年百項重要考古發(fā)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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