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貴州省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方案的復函(2002年2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貴州省
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方案的復函
國辦函〔2002〕54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申請批準我省2002年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方案的請示》(黔府呈〔2002〕7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省上報的《貴州省2002年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02年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應明確取消“兩工”的具體實施步驟,在過渡期內“兩工”數量逐年明顯減少;核定的農業(yè)稅計稅土地面積和常年產量要向農民張榜公布;確定計稅價格,應注意與毗鄰省份的平衡;補充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等內容。
二、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穩(wěn)步實施。要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放在首位,搞好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等相關配套改革,加大對貧困地區(qū)的轉移支付力度,努力做到確保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不反彈,確保鄉(xiāng)鎮(zhèn)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加強監(jiān)督檢查,正確處理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化解矛盾,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wěn)定,保證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將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有關配套文件,抄送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備案。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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